根据工作需要,杨凌示范区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专业、人数
1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招聘计划
招聘岗位
| 招聘人数
| 专业要求
| 备注
| 资格条件
|
心血管内科
| 2名
| 心血管内科、心脏介入专业
|
| 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2、2013届毕业生,硕士研究生。博士研究生录用后待遇面议。
|
呼吸内科
| 1名
| 呼吸内科专业
|
|
神经内科
| 1名
| 神经内科专业
|
|
内分泌肾病科
| 2名
| 内分泌专业、肾病学专业各1名
|
|
神经外科
| 1名
| 神经外科专业
|
|
普外科
| 1名
| 普通外科、小儿外科专业
|
|
骨科
| 2名
| 骨科、脊柱外科专业
|
|
妇产科
| 1名
| 妇产科专业
|
|
儿科
(包括新生儿科)
| 3名
| 儿科、新生儿科、儿保专业
|
|
重症医学科
| 1名
| 重症医学、麻醉学专业
|
|
眼科
| 1名
| 眼科专业
|
|
精神科
| 1名
| 精神科、心理卫生专业
|
|
肿瘤科
| 3名
| 肿瘤内、外科专业、放射治疗专业
|
|
疼痛科
| 1名
| 骨科、麻醉、神内专业
|
|
康复科
| 1名
| 医学康复专业、骨伤专业、针灸专业
| 中医
|
中医科
| 2名
| 中医或中西医内科专业
|
|
放射科
| 1名
| 医学影像专业、核磁成像诊断专业、CT诊断专业、放射介入治疗专业
|
|
B超室
| 1名
| 超声专业
|
|
麻醉科
| 1名
| 麻醉学专业
|
|
病理科
| 1名
| 病理专业
|
|
药剂科
| 1名
| 临床药学专业
|
|
合计
| 29名
|
|
|
|
2、本科毕业生招聘计划
招聘岗位
| 招聘人数
| 专业要求
| 备注
| 资格条件
|
临床医师
| 3名
| 临床医学
| 限西医临床专业毕业生
| 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2012、2013届毕业生,五年制统招全日制本科、学士学位。
|
麻醉科
| 1名
| 麻醉学
|
|
放射科
| 1名
| 医学影像
|
|
合计
| 5名
|
|
|
|
二、招聘条件要求
1、应聘人员必须是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2、2013年应届毕业生。
2、年龄要求: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(1985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),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7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)。博士毕业生不超过45周岁(196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)。特别优秀者,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3、须取得学位证,本科毕业生须取得英语四级证书。
三、报名
个人自愿报名。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0日下午5:30时。由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。采用网上预报名、现场确认的方式。从即日起在杨凌示范区医院网站(www.ylsfqyy.com)下载报名表,填写后将报名表发至医院邮箱(sfqyyjl@163.com),笔试前一天(5月10日)集中到杨凌示范区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(杨凌政务大厦东南侧,电话:029-87018116、87035503。)现场资格审查时2013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成绩单、外语四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2012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。资格审查时需提交1寸彩照4张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,如发现弄虚作假,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。本科毕业生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1:3的比例时,相应缩减调整招聘计划。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,否则取消聘用资格。
四、笔试、面试
笔试和面试,成绩均为百分制。
笔试内容由综合理论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。笔试定于5月11日上午在杨凌进行,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《准考证》。
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。根据笔试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按3: 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。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,一并进入面试(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岗位的面试分开进行)。参加笔试的硕士毕业生全部进入面试。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五、体检及考察
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体检按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》执行,费用自理。
依据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)从高到低的顺序,按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人选。出现综合成绩末位并列的,笔试成绩高者为进入体检人员。
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、能力素质、遵纪守法情况、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。
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,递补不超过一次。
拟聘人员名单在杨凌示范区医院网站(www.ylsfqyy.com)公示。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六、聘用及待遇
体检、考察合格人员由示范区医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合同,实行3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,正式聘用,不合格者,取消聘用资格。聘用人员享受示范区医院工作人员有关待遇。
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
2013.4.28